有前科通常是指 曾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情况,这包括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以及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具体而言,以下情形会被视为有前科: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在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但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

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的,不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记录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封存,如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况。此外,有前科的人在入伍、就业时需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前科记录,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可以免除这一报告义务。

综上所述,无论判刑多久,只要因犯罪被判处刑罚,都会留下前科记录。前科记录对个人生活、就业等方面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并可能在特定情况下导致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