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般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到认罪认罚案件,如果检察院建议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法院可能会采用速裁程序,审理时间大约为十天左右,判决刑期可能在一年的范围内。若预计刑期超过一年,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至十五天左右。对于案情复杂或被告人人数众多的案件,法院可能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时间大约为二十天左右,判决刑期可能在一年左右。若案情更为严重,预计刑期超过三年,则审判周期可能长达四十五天左右。
因此,一般情况下,案件从移送到法院到宣判的时间大约在 2个月到6个月之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