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审问嫌疑人的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警察审问嫌疑人的合法性和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且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审讯目的

警察审讯的主要目的是追诉犯罪,而非单纯调查事实。他们通过审讯获取的口供在法庭审理中具有重要性,有助于认定案件事实。

审讯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会围绕案件相关线索进行询问,采用不同的策略和方式,但必须遵循法律程序。

审讯地点

除了紧急情况需要在现场进行讯问外,审讯通常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或看守所进行,其他地点均不合法。

审讯方式

侦查人员会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制订讯问计划,列出讯问提纲,确保审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审讯时,侦查人员会制作笔录,记录嫌疑人的陈述和反应,以便后续审查和使用。

禁止非法手段

警察在审讯过程中不得使用诱供、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更不得使用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手段。

综上所述,警察审问嫌疑人是依法进行的,旨在获取案件相关口供,以支持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同时,审讯过程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