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医疗费用
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生活护理费
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按月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费用
如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等。
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根据是否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和金额会有所不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随时间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