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非机动车因事故被扣押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取回:

配合事故调查

尊重并配合事故处理部门进行妥善调查及明确责任归属。

提供相关信息及支持证据。

缴纳相关费用

责任认定完成后,若无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依法没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缴纳可能产生的停车保管费用等相关费用。

办理取回手续

前往负责扣押车辆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车辆取回手续。

处理违章及罚款

如果车辆因违章被扣押,需要到交警中队交罚款,并由交警中队开具放行通知单。

携带放行通知单、购车发票、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到停车场寻找车辆。

停车场人员会核对电机上的钢印号码与合格证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放行。

在放行之前需要交纳拖车费和停车费,费用缴清后才能将车辆开出停车场。

注意争议和赔偿问题

如果事故中仍有尚未解决的争议或者赔偿问题,可能会影响取回车辆的具体流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建议:

在取回车辆前,务必确认所有相关费用已缴清,并携带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如果事故中涉及争议或赔偿问题,建议尽快解决,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