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迁户口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女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男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迁出方的迁出证明信(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
迁入地的接收证明(由迁入地居委会或镇政府出具);
婚育证明(部分地区需要提供)。
具体流程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户口准迁审批表》;
等待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建议在办理婚迁户口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