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稽核的流程如下:
制定稽核安排
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和近期的稽核计划。
确定被稽核对象,可采取随机抽取、依据数据库信息异常状况、举报、有关部门转办等方式。
稽核实施
提前通知被稽核对象,明确稽核的时间、内容、要求及需要报送的资料。
稽核人员需携带证件、说明身份,对稽核情况做笔录。
审核被稽核对象提供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缴费月报等,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稽核单位进行整改,并记录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中。
稽核结果处理
对于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单位,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稽核结果。
对于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单位,需出具《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限期改正。
对于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单位,可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如下达《失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或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稽核人员要求
稽核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稽核人员有义务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为举报人保密。
稽核方式
包括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确保稽核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流程,社保稽核旨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