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办理流程如下:
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登记备案。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建议:
流动人口应尽早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如果需要办理居住证,应在达到居住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