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员工办理保险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单位的合法身份。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国税和地税登记证。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单位公章,用于相关文件的盖章确认。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员工的身份信息。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员工的一寸照片,用于制作相关证件或社保登记表。

员工工资单复印件,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

新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可能需要的调令、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

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社保申请书原件,表明公司自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意愿。

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建议:

确保所有资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社保局或相关部门审核。

若单位首次办理社保,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确保流程和所需材料齐全。

保留好所有办理完毕的证件和文件,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