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帐户,也称为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的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个人帐户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

1. 工作人员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 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部分(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1%减去个人缴纳部分);

3. 挂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从非在职人员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当年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参保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此外,个人帐户也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以及其他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资金构成。这些资金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结转使用和继承。

综上所述,个人帐户是专门用于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旨在保障参保人员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