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是具体的扣税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

预扣预缴: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薪金时,会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逐月办理扣缴申报。计算公式为:

\[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实际缴付的部分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七项扣除。

其他扣除: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自行申报:纳税人需要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缴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年度内分次取得所得的,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

其他所得

源泉扣缴: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代缴税款。

自行申报: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月收入为10000元,扣除“五险一金”2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根据最新个税法,起征点为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租金1200元、赡养老人1000元,则:

\[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2000 - 5000 - 1200 - 1000 - 1000 = 800元

\]

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800 × 3% - 0 = 24元

\]

因此,该人每月实际到手工资为:

\[

实发工资 = 10000 - 2000 - 24 = 7776元

\]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详细记录各项收入和扣除项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以便正确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