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报废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现场处理

如果事故较小,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查勘报告》。

如果损失较大,保险公司会向交警报案,交警会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定损与理赔

将车辆运往定损中心,并将损坏程度告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根据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付,通常按照“投保金额(1-车辆已使用年限×0.6%的折旧率)-车辆残余”的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办理报废手续

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后,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文件交回车管所,车管所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车主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完成。

索赔

车主可以向责任方索赔车辆重置费用,如果对方车辆报废,则需支付重置车辆的费用。

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付部分损失,车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要先认定事故责任,再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报废车辆需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相关证明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通过以上步骤,车主可以顺利完成车辆报废的处理,并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