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扣12分

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酒驾醉驾、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扣6分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

扣3分

行驶中拨打手机,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超载小于20%。

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