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复议机关在查明事实、判明责任的基础上,可以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不当的行政行为,并可责令行政机关就损害进行经济赔偿。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于违法行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的判令赔偿。法院可以运用多种救济手段,如判决变更不当行政行为、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等,使相对人受损权益得到恢复和补救。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纠纷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包括直接经济赔偿和恢复原状等。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通过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其诉讼请求。

监察救济

监察救济是指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监察机关不能直接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这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

仲裁救济

仲裁救济是指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仲裁契约,把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的处理,委托给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协商、调解、破产还债等

法律救济方式还包括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申请债权保全、行使担保物权等。这些方式适用于不同种类的纠纷和债务问题。

综上所述,法律救济途径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