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葬费需要以下手续:
提交申请
亡者家属应于丧事后三个月内向所属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与丧葬有关的费用申请。
填写申领表
必须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同时准备好离退休人员的火化证书、领取遗物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资料。
准备必备材料
亡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其副本一份。
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若户口簿能够明确显示亲属关系,只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即可,但如户口簿无法证实亲属关系,则需提供经过派出所核实的关系证明文件,或者如是退休档案材料中有确认关系的记录,也可直接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如委托他人代理,还须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文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审核与计算
社会化服务部门将负责审核计算离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在此之后,离退休人员的遗产继承人才有权利领取相应的待遇。
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其他相关手续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并协助调出个人档案。
如子女办理调档,需要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并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办理丧葬费时,经办人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并按照社保局的要求进行办理。
建议:
尽量提前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遇到特殊情况或材料缺失,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按照规定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