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地基(农村宅基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交易双方资格

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否则合同无效。

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再购买宅基地的,合同无效。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后,转让人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法定程序和手续

买卖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双方应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

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纠纷。合同应包含宅基地的基本信息、交易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等条款。

权属审查

买方需确认自己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无其他宅基地,卖方需确保自己户口已迁出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情况,并已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

政府审批和登记

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买方需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政策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例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转让人在转让后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涉及连环交易的纠纷,需根据最终买受人的身份及交易链条的合法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各手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过以上几点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农村宅基地的买卖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产生纠纷和经济损失。建议在交易前与村委会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