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的拘留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拘留时间如下:
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限为15-20日。
行政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为5日。
综合以上规定,立案调查的拘留期限一般为3日到37日,具体期限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是否涉及重大嫌疑分子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拘留期限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紧急性、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检察院的审查决定等。
建议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密切关注拘留期限,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并采取相应措施。
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非常审慎,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