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给钱是否构成犯罪或违法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自愿给钱一般不算诈骗:

如果一方自愿给钱,且没有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自愿给钱可能构成诈骗:

但是,如果一方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况下,导致另一方自愿给钱,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自愿给钱不算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恐吓、威胁或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自愿给钱,没有使用这些手段,那么这不属于敲诈勒索。

自愿给钱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自愿给钱并不等同于非法集资。

综上所述,自愿给钱不一定构成犯罪或违法行为,关键在于给钱的原因和背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那么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给予,则一般不构成犯罪。

建议在涉及金钱交易时,保持透明和诚信,避免使用虚假手段或胁迫他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