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建楼房的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责令停止建设: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楼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改正:

如果违建楼房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可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限期拆除:

如果违建楼房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将限期拆除。

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

在无法拆除违建楼房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的措施,并可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强制拆除:

如果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将房屋恢复原样,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拆除,并且拆除物通常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