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物业公司需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人员要求

拥有5名及以上持有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至少10名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要拥有职业资格证书。

企业经理要拥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并且人数不能少于5人。

场所和设备

配备与物业管理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服务场所。

必须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设备。

管理制度和标准

编制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包括服务收费情况。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其他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特定区域要求

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如上海市规定的建筑面积须在1万平方米以上。

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综合来看,成立物业公司需要满足注册资本、人员配备、场所和设备、管理制度、其他法定条件以及特定区域要求等多方面的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