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人口走失的流程如下:

失踪24小时后报案

失踪人口在某个时间段未归且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家属或朋友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

提供必要材料

报案时需提供失踪人的近期照片两张。

提供户口簿。

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警方受理与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后,会根据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若失踪人员存在人身危险,例如被拐卖或失踪时间超过48小时,警方应当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

发布寻人启事

警方立案后,可以通过官网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可以提供线索并获得奖励。

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

若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若失踪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且无生存可能,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配合警方调查

报案后,家属需配合警方提供失踪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照片、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等,以便警方进行侦查。

报案人应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随时配合警方的侦查工作。

建议:

尽早报案,并提供详细的失踪人员信息,以便警方能够迅速开展调查。

若失踪人员存在被拐卖或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应立即告知警方,以便警方及时立案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