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借贷双方达成合意:
双方当事人在借款事宜上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借贷意愿,但为确保证据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更为推荐。
签订借贷协议:
在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后,需通过协商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如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并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
出借人实际支付借款:
这是借贷关系成立的最终环节,出借人必须按照借贷协议的约定,将借款实际支付给借款方。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意味着,除了借贷双方的合意和协议,出借人实际支付借款的行为也是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