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警察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侮辱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寻衅滋事罪:
如果辱骂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妨碍公务罪: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辱骂行为妨碍了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罪名,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辱骂行为的严重性、是否当众进行、是否对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了实际妨碍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受害人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控告,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是,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即需要受害人主动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属于自诉案件,国家会主动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