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普通发票(普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发票抬头:
即购买方或销售方的名称。
客户名称: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银行开户账号:
购买方或销售方的银行账号。
交易商品名称:
销售或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交易金额:
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
交易单价:
商品或服务的单价。
交易数量:
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子轨号码:
用于区分不同交易或发票的编号。
开票时间:
发票的开具日期。
发票用途:
发票的使用目的或项目。
发票对应项目:
与发票相关的具体项目或交易内容。
发票的单位印章:
销售方或购买方的单位印章。
交易商品的单位:
商品或服务的计量单位。
税率和税额 (如适用):涉及增值税时,需要提供税率和计算出的税额。
收款人、复核、开票人:
开票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备注:
可以填写与发票内容相关的其他信息。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附加信息,例如购买方的地址、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等。如果涉及增值税发票,还需要提供对方单位的全称、地址、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建议在开具普通发票时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以便符合税务规定和财务报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