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逮捕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审查逮捕阶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将案件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

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

法院审理过程中,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审查证据,最终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量刑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根据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辩护与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能有助于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