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借款利息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以下是具体的合法利率范围:
年利率不超过24%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则该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但不到36%,则该利率属于自然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这部分利息,则不得要求返还;如果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保护这部分利息,但当事人自愿履行则不受限制。
年利率超过36%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如果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则可以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综上所述,单位借款的合法利息范围是:年利率不超过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利率标准,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