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报到证的程序如下:

与原单位协商解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解约,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材料

毕业生出具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并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署意见。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审核与办理新协议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整理,并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办理改派手续

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提交额外材料

申请接收函(开函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

持接收函、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证明到学校毕业生办公室申请改派。

部分省市如原来是报道到原籍的,无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

审核与出具新报到证

学校网上申请,传数据到省厅审核,出具相关纸质文件。

持学校出具的相关材料到所在省的毕业生管理办公室审核。

审核合格,打印出具新的报到证。

建议:

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时,务必提前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就业主管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派过程顺利。

由于改派手续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毕业后的两年内完成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