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拘留人在进入拘留所时可以携带以下物品:
1. 生活必需品,如换洗衣物、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
2. 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3. 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会被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4. 所有带入拘留所的物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查,以确保不含有违禁品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5. 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邮寄的财物也需进行检查和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带入拘留所的物品必须遵守拘留所的规定,并且所有物品应在民警的监督下当面清点、核对。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拘留人在进入拘留所时可以携带以下物品:
1. 生活必需品,如换洗衣物、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
2. 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3. 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会被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4. 所有带入拘留所的物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查,以确保不含有违禁品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5. 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邮寄的财物也需进行检查和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带入拘留所的物品必须遵守拘留所的规定,并且所有物品应在民警的监督下当面清点、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