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不直接抓人的主要原因在于 被传唤人只是可能存在犯罪行为,并非一定存在犯罪事实,而逮捕则需要证据确凿。具体来说:

传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住处进行讯问,但必须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逮捕的条件:

逮捕必须基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确存在犯罪事实,并且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

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必须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与逮捕的区别:

传唤是一种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的措施,而逮捕则是一种强制措施,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和进一步的司法程序。

综上所述,传唤不直接抓人是因为执法人员尚不能确定被传唤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收集证据。传唤的目的是为了讯问和收集证据,而不是直接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