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社区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去医保科申请。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收据原件、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等。

受理与审核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审查与报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费用结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的,实行前台即时结算。

参保居民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他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机构结算。

注意事项

社区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有最高支付限额且个人要自付一部分。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时,应出示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普通门诊费用实行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医的门诊费用,由所在乡镇公立卫生院负责所辖村卫生室的基金分配、管理和医保结算。

建议:

参保居民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就诊或住院时,及时出示医保卡和相关证件,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如有疑问或材料不齐全,及时与医保科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获取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