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警告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如违反机动车停发、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故意遮挡、污毁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限速规定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这些情形下的违章行为,通常会被视为情节轻微,未对道路造成明显影响,因此执法部门会选择给予警告作为处罚措施。不过,即使受到警告,这些行为仍然构成违法,并会被记录在案。如果违章行为造成后果,仍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