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标作为门店招牌是商标法允许的一种方式,用以识别商品的来源。以下是使用商标作为招牌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区分商标与其他文本
使用大写字母、黑体、不同颜色、斜体、下划线或引号等,确保商标与其他文本内容区分开来。
明确商标样式
确保商标的字型、大小、比例和放置位置保持一致,特别是当商标文字是注册商标的一部分时。
明确商标颜色
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商标并体现其色彩。若商标允许第三方使用,应明确颜色;在无法使用彩色的情况下,应明确是否使用黑白版本。
避免使用简写形式
商标的拼写不得更改,简写形式只有在自成注册商标时才能使用。
在广告及标签中使用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的使用并非强制性的,但有助于提示公众该商标已注册。通常出现在广告和标签上商标首次出现和最明显的位置。
及时使用并保存证据
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
不要使用与商标证书上不同的商标
企业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商标标识需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
公司更名时的商标变更
如果商标归属权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
商标许可使用的备案
如果商标拥有者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使用商标作为招牌时,请确保遵守上述要点,以维护商标的合法性和识别功能。